快手起诉抖音侵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索赔500万
短视频平台市场竞争激烈,该行业的两家领先公司快手和抖音最近卷入了诉讼,因为前者认为,在第三方应用程序中搜索“快手”一词时,搜索置顶结果是“抖音短视频”。因此,快手对抖音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并要求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此案目前正在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中。
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说,该公司发现在第三方应用程序商店“360手机助手”中输入了“快手”一词,但搜索结果排在前面的被显示为“抖音短视频”应用。推广标识显示在应用名称的右侧。当点击搜索结果后,即可完成该应用程序的安装和使用。
快手公司控告“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微播视界),将快手设定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及其快手商标品牌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本质上损害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并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获得“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并损害其合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快手公司因此要求微播视界停止侵权和赔偿。